女子停機5年欠費近8000引爭議 霸王條款還是未守合約??
最近在微博上搜索了關于手機費用不足的消息。湖北省的一名女性發現名義的電信合同機停止5年后還沒有支付費用,而且費用接近8千元。這件事一報道就成為話題,是電信公司的霸王條款,還是用戶不遵守合同,雙方各執一詞,現在還沒有定論。三天前,湖北襄陽電信用戶黃先生在處理電信號碼時偶然發現其名義上已經有號碼,而且還欠7700元。
黃先生向媒體報道,5年前(2014年)在中國的電信中做過電信寬帶業務,當時贈送了電話卡和手機。
手機用了一段時間后,發現信號不好就不用了,現在發現手機號碼沒有自動銷售號碼,一直在收費。
交戰
為什么停止5年的手機號碼不足近8千美元,中國電信湖北襄陽航空公司營業廳值班經理張欣進入網絡時黃先生參加了合同機活動,合同是2年,但實際上幾個月沒有使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費用不足,其馀費用不足產生的滯納金等。
對于營業廳給出的解釋,黃女士明顯不認可。她稱“5年內我從來沒有用過,手機也是停機,憑什么收我費用呢”。
中國電信襄陽分公司辦公室主任進一步解釋稱,黃女士是2014年4月5日辦理的189元套餐,當時拿走了一個1895元的手機,用了三個月就送給朋友了。
他強調,黃女士所拿手機是合約機,沒有履行合約,當然要計費,而且手機沒有銷號,2年合約內不交費就一直計費,就有滯納金,這些都是系統自動記賬的。律師也說過,如果你簽了合同,你遵循合同。
黃先生對營業所提出的滯納金問題也提出了疑問。她認為電信沒有注意到那筆費用,只是收費。
在電信方面,當時經營這項業務時,黃先生只留下經營的手機號碼,說明手機停止后無法取得聯系。
關于如何解決這件事,目前雙方還沒有達成一致。湖北襄陽航空公司營業廳說:別的不說,至少要付手機費。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雙方爭論的問題主要有兩點:一是手機費用不足后能否繼續征收費用,二是什么時候自動銷售。
為了得到更權威的說明,記者以顧客的名義向中國移動呼叫、中國電信呼叫了解情況。
中國移動北京地區的呼叫通知中國新聞周刊,銷售號碼一般在營業所取消注冊或停止費用3個月后自動取消注冊的方法有2種。
中國電信北京呼叫說,一般拖欠費用3個月的人會自動銷售號碼,但是如果是合同機的話,合同沒有到期的話就不能銷售號碼。無論消費者使用還是不使用,都會自動扣除費用。
關于扣除費用到什么時候結束,中國電信北京呼叫說到合同期滿為止。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
被稱為木寸木子羊羽的微博網民說:電信經營合同機,支付套餐費,機器免費領取,不支付套餐費,機器又拿走,等于偷竊,什么也不說。
被稱為陸鹿穎子的微博網民說:手機店也用契約機欺詐顧客,我被騙了7000元以上。
被稱為大-jiang的微博網民說:電信確實是個洞,但是自己制作的契約機有不停止人收錢的契約,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合同手機的未銷售號碼不是霸王條款,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楊春贛律師前幾天接受媒體采訪時沒有明確回答。
楊律師是指消費者收到的收費通知中所謂的滯納金相當于違約金,與客戶簽約時,通信經營者有義務提示客戶注意。否則,單方面加強客戶義務的條款無效。
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武嘉律師認為,具體來說,在這個案例中,黃先生已經違反合同,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關于滯納金是否合理,需要支付多少,這取決于當時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否有相關規定。根據國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滯納金有一定的限額。具體來說,武嘉律師認為滯納金必須在合理的限額內,不能與對方造成的損失大不相同。
中國新聞周刊發<愛尬聊_創建詞條>現,上述黃先生與湖北襄陽電信大廳聯系時,中國電信襄陽分公司辦公室主任說:她(黃先生)為什么著急,誠實的系統警告了她。
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呼叫以前也對媒體說:合同卡在合同期間不能取消客戶。如果不支付費用,證明書號碼將被列入黑名單,無法進行手機業務,產生相應的滯納金。
楊律師也注意到,手機號碼無效,長期不收費是不明智的。除了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司法訴訟外,個人信用可能會產生污點,銀行可能會被列入信用系統的黑名單,今后客戶可能會發生貸款、信用卡等問題。
武嘉律師也認為,黃先生經營合同機得到了手機,但僅僅幾個月就停止了,銷售號碼也不解除合同,確實有廉價的嫌疑。如果不使用手機號碼,為了不給自己的信用帶來負面影響,必須立即銷售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