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蓮訴劉鑫案二審今日下午二次開庭 劉鑫稱有新證據將出席庭審?
紙媒消息:時隔9個多月,11月22日下午,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二審將在青島中院開庭。
劉鑫視頻截圖
報紙注意到,11月20日,劉鑫接受了兩家媒體的采訪。她表示會出席庭審,并透露自己忙了半年找證據調卷宗,找到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11月21日,本報從青島中院獲悉,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開庭時間定于11月22日14時30分。
兩周前,網上流傳一些江歌的尸體照片。江歌母親江秋蓮回應稱,只有她和劉鑫有日本刑事案件檔案,她已向青島警方報案。11月20日,劉鑫否認是泄密。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親訴劉鑫一案在青島中院二審開庭。一審宣判前未到庭的劉鑫首次出席訴訟。1月10日,青島中院一審判決被告劉鑫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共計69.6萬元。劉鑫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愛尬聊_知識大全>。
在一審和二審中,劉鑫在江歌被殺前是否鎖門阻擋江歌逃跑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經過近4個小時的庭審,該案二審一審由法院宣布開庭。
11月20日,劉鑫告訴齊魯晚報,她已經“社交死亡”。希望能根據法律事實來判斷。近日來,江秋蓮在個人微博中多次發文,希望法院盡快宣判。
劉鑫表示,已經找到了新的證據。
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二審開庭前,江歌的部分尸體照片被泄露,引發關注。
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江歌的母親江秋蓮緊緊抱著裝有女兒遇害時穿的衣服的背包,放聲大哭。視覺中國資料圖
11月上旬,江秋蓮發現網上流傳一些江歌尸體的照片。她聲稱這些照片來自案卷內容,但只有她自己和劉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案卷,并且已經向青島警方報案。
“我的憤怒無以言表。”11月9日,江秋蓮在個人微博中發布了一段視頻,講述了劉鑫在社交平臺上發布江歌遺物的真相。她向社交平臺投訴后,劉鑫的相關賬號被封禁或相關內容被刪除,但仍有“網絡水軍”發布相關照片,她表示將繼續投訴舉報。
關于江歌母親質疑江歌遺體照片是劉鑫泄露一事,11月20日,劉鑫在接受齊魯晚報采訪時否認泄露。她說,當文件不可用時,與文件相關的信息出現在互聯網上,有人懷疑它被泄露了。“你為什么撒謊?讓我證明給你看。這不是我干的。”劉鑫說。
這也是照片泄露、輿論發酵以來,劉鑫首次正面回應質疑。11月20日,劉鑫分別被《百姓關注》和《齊魯晚報》采訪。
據人民關注視頻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戴著口罩,穿著白色毛衣的劉鑫對著鏡頭講述了前男友陳世峰是如何殺害留學生江歌的。
視頻中,劉鑫稱,2016年11月2日23時,她下班時看到江歌發信息說半小時前在車站等她。她回答說:“那就等我吧”。同時,她在回復陳世峰的信息,沒有意識到陳世峰會傷人。大約一個小時后,兩人在車站見面,然后一起回江歌公寓,一路上沒有任何異常。在公寓圍墻前,她和江歌分開了。因為例假,她跑上樓,掛好傘,然后拿鑰匙開門進屋,準備換衣服。這時候,她突然聽到“啊”的一聲,非常尖銳的叫聲。此時,她意識到江歌沒有跟進,而她
但這份自述的細節與江秋蓮此前公布的案卷細節有所不同。據北京青年報此前報道,江秋蓮及其代理律師黃樂平1月11日在北京舉行媒體座談會時,公布了江歌遇害案的案卷細節。案卷內容顯示,劉鑫事先知道陳世峰埋伏在江歌家,但沒有告訴江歌,并讓江歌陪他回家。案發當天0點15分,兩人一起上樓,劉鑫走在前面。感覺到陳世峰可能藏在三樓,她迅速拿出鑰匙,沖向201房間,江歌緊隨其后。
江歌遇害兩年后,江秋蓮于2018年10月發微博,稱將對劉鑫發起法律訴訟,因為她認為劉鑫對江歌的死負有責任。截至目前,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已經經歷了兩次庭前會議、一審和二審一審,但仍未達成最終判決。
11月22日下午,此案二審將在青島中院第二次開庭。
據《齊魯晚報》11月21日凌晨報道,自案件發酵以來,劉鑫稱自己已經“社會死亡”。這半年來,她和律師忙著找證據、調卷宗,發現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新內容,以及一些有利的證據。她說她會出席審判。
對于江秋蓮是否會出席庭審,當本報聯系到她和她的代理律師時,對方表示不接受媒體采訪。
回顧案例
該報此前報道稱,江歌于2016年11月3日早上在她東京的住所外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時年24歲。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東京地方法院以故意殺人和恐嚇罪判處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
考慮到劉鑫在江歌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過錯,江秋蓮于2018年10月發布微博,表示將對劉鑫發起法律訴訟。
2022年2月16日,劉鑫出席發布會。視覺中國資料圖
2020年3月29日,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宣布受理原告蔣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同年6月5日和11月20日,該案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江秋蓮分10組51條證據進行舉證,索賠203萬余元。
法院受理一年多后,該案于2021年4月15日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江秋蓮和兩名律師出席了庭審。原告向被告索賠的金額從之前的203萬元增加到207萬元,只有劉鑫的代理律師胡桂云出席。
在一審庭審辯論中,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指控,劉鑫存在一定過錯,如制止江歌報警,明知陳世峰有暴力報復的危險而不告知江歌,作案時將江歌推出門外,鎖上門,江歌受傷倒地后未采取措施搶救等。劉鑫是否存在上述過錯,成為庭審的焦點。劉鑫的律師在庭審中辯稱自己沒有責任。
一審庭審三個多小時后,由于雙方爭議較大,審判長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劉鑫出于自保將江歌擋在門外明顯存在過錯,且其事后的言論有違倫理。判決被告劉暖喜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69.6萬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2022年1月24日,劉鑫委托代理律師向法院郵寄上訴狀,稱將親自出庭。
2022年2月16日9時30分,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喜生命權糾紛案二審在青島中院開庭。江歌遇害時劉鑫是否鎖門,仍是爭論的焦點。
二審中,上訴人劉鑫稱
被上訴人江秋蓮表示,劉鑫“鎖門”的事實有充分的客觀證據證明,劉鑫的否認只是因為推卸責任而再現了劉鑫的不實陳述。有充分證據支持劉鑫阻止江歌報警的行為。
2022年2月16日,二審庭審持續近4個小時后,法庭宣布了選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