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與訂金的區(qū)別?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愛尬聊_百科大全>實現(xiàn)。
訂金也屬于金錢質的一種。一般而言,訂金的交付應當理解為預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決收受訂金的一方的資金周轉短缺,從而增強其履約能力。
訂金與定金的區(qū)別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產生的基礎法律關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對于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除非當事人有特殊約定,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亦無效,而當事人關于訂金的約定是主合同的組成部份。第二功能不同。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其功能在于為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提供資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訂金的給付本身屬于給付訂金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行為。
第三作用不同。定金一經給付則發(fā)揮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功能,而訂金給付后,如發(fā)生一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shù)退還訂金。第四適用的范圍不同。定金作為擔保方式可以適用于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于以金錢給付作為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中,多見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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