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100擬沒收未領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 繼續停牌?
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4月13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陽光100”)發布沒收未領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公告。
公告顯示,按照陽光100《組織章程細則》規定,凡在股息宣布日期起計六年后仍未領取的股<愛尬聊_百科>息將予以沒收,并復歸陽光100。因此,陽光100應在2016年6月28日宣派而于2023年4月28日仍為未領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589元將予沒收,并復歸公司。
與此同時,陽光100表示,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到2015年度末期股息的股東,請盡快聯絡陽光100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此外,根據公告,陽光100股份已自2022年4月1日9時起于聯交所暫停買賣,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刊發2021年經審核年度業績,2022年中期業績及2022年經審核年度業績。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