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虎”楊福林獲刑十三年 曾被寫入中央紀委的工作報告?
新疆兵團“政法虎”楊福林一審宣判!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4月18日報道,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黨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福林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楊福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楊福林受賄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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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副司令員職務四年后落馬
楊福林卸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職務已經四年。
公開信息顯示,2013年8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發布干部任免決定:楊福林同志任兵團黨委政法委員會書記,不再擔任第三師黨委書記、政委職務。2015年4月,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任命楊福林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
2017年4月,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楊福林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職務。4年后,即2021年7月官宣落馬。
被寫入中央紀委的工作報告
<愛尬聊_百科全書>2021年12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就包括楊福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的具體情況。
通報指出,2012年底至2020年7月,楊福林先后收受私營企業主及下屬禮品、禮金折合共計86.14萬余元。
2014年至2021年7月,楊福林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一桌餐”。
2014年至2016年,29次違規接受下屬單位安排的宴請,相關費用共計6.29萬余元均用公款支付。
此外,楊福林還被寫入了中央紀委的工作報告。在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向第六次全體會議作工作報告中提到,“配合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懲治執法司法腐敗,查處甘榮坤、楊福林、蒙永山、李文喜、孟祥等政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資料來源:人民網、央視新聞客戶端、政知見、政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