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時代 如何重塑孩子的自控力??
《屏幕時代,重塑孩子的自控力》——這是一個有些容易引起誤解的中文標題:讀者們容易將其視為一本單純的家教類暢銷書;且乍看之下,它似乎指向一種頗為老套的敘事——我們亟須采取措施將孩子們從電子產品的“魔爪”下解救出來。但對該書的仔細閱讀將令讀者們擺脫這樣的印象。
相較于上述敘事,該書實際以這樣一系列問題為線索:從神經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造成上癮的機制是什么?在怎樣的設計模式和使用條件下,電子技術容易令孩子們上癮并造成危害?而對電子技術的合理運用又如何能有助于孩子品格的發展,進而通往一種美好的生活?
如若把握了上述問題,讀者們便能意識到該書提供的不只是“家庭教育”,更關聯到一系列由來已久且相當重要的哲學-社會學思考。早在20世紀上半葉,法蘭克福學派的理論家就曾擔憂文化工業借技術之手對個體的操縱;而在當下,韓炳哲也用“呆視”和“狂看”來形容人們對數字媒體的癡迷。
《屏幕時代,重塑孩子的自控力》作者: [加]希米·康,譯者: 張晶,版本:青豆書坊|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3年3月
以“物物而不物于物”的姿態面對電子產品
作者希米·康回答上述問題的理論框架以調控人體生命活動的五種神經化學物質為基礎。它們是:(1)多巴胺:它由引發即時快感的活動觸發,帶來瞬時的愉悅;(2)皮質醇:它由帶來“危險”或“壓力”的活動觸發,帶來緊張和焦躁;(3)內啡肽:它由專注和對內在目標的持續追求觸發,帶來安寧和平靜;(4)催產素:它由人際間的親密交往觸發,帶來安全感和“被愛”的感覺;(5)血清素:它由創造性的活動所觸發,帶來滿足和自豪。
由此不難意識到,“好”的生活便是一種令上述諸種物質達到相對平衡的生活。而過這樣一種生活的人也必定從事著所有類型的活動,并具備與這些活動相適配的品質(如友愛、創造力、自控力等)。然而,電子技術的危險恰恰在于,當其以不恰當的方式被設計和使用時,它會破壞上述物質的平衡,進而壓抑某些類型的活動并阻礙相應品質的形成。
就設計而言,當代“注意力經濟”的興起使得人們的“屏幕時間”成為寶貴的商品。為了讓人們將更多時間交給“屏幕”,許多設計者傾向于讓自己的產品提供遠超現實世界的即時快感。例如,游戲玩家在“迅速練級”時感到的快意遠高于其在現實中“緩慢進步”所帶來的成就感;社交軟件上“點贊”數字的不斷增加也觸發了綿延不絕的高峰體驗。由此,“高密度”和“高閾值”的多巴胺將使用者“吸附”在屏幕上。
然而,過長的屏幕時間可能帶來不容輕忽的惡果。例如,在社交媒體上,人們的“壓力”和“焦慮”時常被輕易喚起——當你看到身材窈窕、穿著光鮮、成就出彩的同輩時,你很難不將自己與他們相比較。由此而來的皮質醇飆升令你感到緊張焦慮。當你試圖將自己塑造成他們的樣子時,你既失去了對自身“內在目標”的專注,又容易在追求的過程中陷入“過勞”,進而失去了由內啡肽帶來的平靜和安寧。而當你對這樣的狀態感到不滿時,你不一定能通過創造性的活動和有效的社交來解決問題——它們往往需要一系列來之不易的技能——相比之下,通過電子產品獲得更多的“多巴胺”可能更加容易。然而,更容易的不一定更正確,如此一來,你又失去了與催產素相關的友愛體驗和與血清素有關的創造性活動,最終陷入到“成癮”的閉環。
希米·康認為青少年更容易陷入此種閉環。一方面,他們的前額皮質層尚未發育成熟,因而在行動時往往依賴瞬時的感受而缺少長遠規劃;另一方面,他們的諸多習慣尚未成型,因而容易建立起一種依賴電子產品的“第二天性”。正因如此,希米·康并不主張“技術原罪論”。相反,她將技術的“好”與“壞”錨定于用技術的人——尚未形成良好習慣的個體極易“為物所役”,但若某人已具備了“良好生活”所需的一系列品質,并習慣于上述諸類型的活動,那么他便更可能“物物而不物于物”,即將“技術”作為自己的有效工具。
這樣的態度也決定了希米·康對待青少年成癮的策略。她主張讓孩子們較晚接觸電子產品,并在父母的監護下使用它們——但此舉并非意在“阻斷”孩子們與電子產品的聯系,而是為他們形成良好的習慣和品質做必要的準備。她提供了“學以成人”的具體方法,并認為電子技術的恰當運用也能在其中發揮作用,例如,通過視頻會話軟件與遠方的親人“云端相聚”無疑是一種觸發“催產素”的親密體驗;一些青少年也正是借由電子技術找到了發揮自身創造力的途徑……概言之,本書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塑造一個具有“整全”品質的人——這樣的人能將電子技術作為生活的一部分納入其中,而非令其支配生活。
以“非兩極化”的建設性思維重塑倫理生活
上述理論框架和主要論點并不復雜。但在聚焦于相關問題的理論譜系中卻頗具獨到的穿透力。
就當下有關數字媒介的社會批判理論而言,它們往往帶有一種“非此即彼”的“兩極化”色彩。以前文提到的韓炳哲為例,他以如下方式描摹了一幅灰暗的圖景:“感知本身呈現出一種‘狂看’的形式,即‘毫無節制的呆視’。它指的是無時間限制地消費視頻和電影。人們持續不斷地為消費者提供完全符合他們欣賞品位的、討他們喜歡的電影和連續劇。消費者像牲畜一樣,被飼以看似花樣翻新實則完全相同的東西。”
相比之下,研究大眾傳媒與粉絲文化的學者亨利·詹金斯則得出了與之大相徑庭的觀點。他將粉絲們比作游走在不同文本中的“盜獵者”,他們“盜取”片段與符號,以創造性的方式將其“挪用”和“拼貼”,進而形成自身的“風格”(如若覺得這樣的描述有些抽象,不妨想一想流行在B站上的那些剪輯視頻)。詹金斯反對將粉絲們視為被“操縱”的客體——哪怕當他們表現出超乎常規的狂熱,且明顯疏離了現實生活時,詹金斯依然認為對他們的批判會帶有“污名化”和“病理化”的風險。
《黑鏡》劇照。
誠然,二者都深刻地揭示了部分的事實,但也都是一種“片面的深刻”。與之相比,希米·康采取的是一種“亦此亦彼”的立場:對電子技術和數字媒體的運用既可能指向美好的愿景,又可能滑入低級的形式。重要的是辨明令其造成不同結果的條件,并由我們自己對這些條件加以調控。
不僅在總體立場上,她在論述具體問題時也有意避免兩極化的思維,例如,她曾區分數字媒體所帶來的惡性“壓力”和人們在生活中必須經受的良性“挫折”——前者是由被蓄意炮制出的“超真實”(如完美無瑕的網紅身材和網紅臉)所帶來,與他們的比較只會加劇焦慮;而后者則指向人們“跳一跳可以夠得著”的目標,通過努力達成這些目標,人們能在取得成就感的同時進一步發掘自身的潛能。
同時,傳統的批判理論大多旨在剖析社會中的“結構性因素”,并探究其成因和影響。然而,恰恰是這樣的路徑讓它們易于錯失一些對普通人更具切身性的問題——作為個體,我們應當怎樣在這樣的結構中生活。換言之,它們往往無法以建設性的方式為個體提供倫理生活指南。相較之下,希米·康不僅提供了一種“倫理生活指南”,而且還指向一種頗具亞里士多德色彩的“古典”式倫理生活圖景:如果說當代人對道德的探討側重于行為的“對”與“錯”,而判斷“對錯”的標準是普遍性的道德原則;那么古典式的倫理學所側重的并非單個“行動”,而是作為整體的“生活”。它試圖刻畫出一種“美好生活”所具有的諸種特征,并指明其所要求的品質和活動。很顯然,希米·康的論述具有這樣的性質。
更重要的是,她利用神經心理學為這幅倫理圖景提供了依據。如果說亞里士多德對“美德”的提煉主要還是基于自己的經驗——他觀察到具有這些品質的人更容易達致幸福;那么希米·康則通過闡明調控人類生活的神經物質說明了它們的重要性。這種前沿心理學與倫理學的結合恰恰是當代學者所倡導的,如清華大學的李義天教授即認為,揭示美德的心理基礎有助于“為倫理的大廈夯實基礎”。
最后,該書也<愛尬聊_創建詞條>能為人們對諸多當代議題的反思提供啟發。例如,書中提到許多旨在挑動“道德憤怒”的言論更容易得到注意,因為它們通過誘導皮質醇的分泌引發了人們的緊張感。而在“注意力經濟”成風的當下,這些信息往往會被大量炮制,其后果則是人際間日益加深的敵意和不信任感。這一研究或許意味著,如要在現代社會搭建起一個有效的公共領域,那么以傳統的做法單純捍衛“言論自由”或許已不足夠,媒介素養的加強亟須被提上日程。再如,在鋪天蓋地的廣告和消費品宣傳中,“青年”被美化和褒揚,而“中年”則往往被視為“油膩”和“保守”。這樣的取向或許與前文提到的青年人與中年人的思維方式差異有關。此種宣傳旨在令人們將注重瞬時感受的生活方式視為理所當然,進而使之更易于被消費主義所“捕獲”。
以“貼近生活”的發問引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對于熟悉理論譜系的學者而言,該書所能帶來的遠多于一本“家教類暢銷書”。而對于旨在從中尋求實踐指南的普羅大眾而言,該書同樣不會讓他們失望。事實上,該書的一大特色就在于與現實生活的高度貼近。
在該書的第四章,作者描述了一個名叫扎拉的15歲高中生的例子。她非常優秀,但對社交媒體的運用讓她“過勞”:“她原本對自己的球技還很滿意,可一上社交媒體,發現一位前隊友已經在踢更高級別的比賽了;她原本對自己的辯論表現頗為自豪,但觀看YouTube上國際辯論賽的視頻,她覺得自己像個業余的”。此外,她還覺得自己有必要“馬上回復任何消息”,并“作為學生活動的積極分子響應她所收到的大多數邀請”。因此,她“成就卓著,日程過滿,表現出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疲憊。”我驚訝地發現,這些描述驚人地適用于我身邊的許多高校學子:他們以“追求卓越”為信條,以多線操作為日常,卻又很容易看不到自己已取得的成就,而單單聚焦于為數不多的不足。他們非常優秀,卻在這樣的日復一日中身心俱疲。
諸如此類的精準描述在本書中數不勝數。我相信,無論是直接因電子產品成癮而感到困擾的人,還是那些在成長過程中感到焦慮、疲憊和不自信的青少年,他們都能在本書中找到對自身之問題的精確刻畫。作者擅長于以貼近生活情境的方式引出她所聚焦的問題,進而以一種同情而關切,且不帶絲毫說教意味的方式和面臨這些問題的讀者一同應對。
《黑鏡》劇照。
在應對這些問題的過程中,作者給出的建議豐富多樣,且極具可操作性。如在第八章中,她給出了一套“六周六步方案”,以形成健康的電子產品使用習慣:第一周用來“創建動機”,思考自身對科技產品的應用情況及其利弊;第二周用來“準備行動”,思考阻撓改變的潛在障礙和帶來改變的可能舉措;第三周開始“采取行動”,制定具體可行的目標并付諸行動;第四周以“維持行動”為主題,尋求對自身的激勵,避免可能讓自己重蹈覆轍的誘因;隨即在第五周中控制復發,在第六周復盤過去的努力……不難意識到,這套策略不僅適用于克服電子產品成癮,也適合于其他需要形成良好習慣的場合。這種切實可行的建議出現在了本書對每個問題的探討當中。同時,作者還相當貼心地提供了一系列輔助工具:如對關鍵概念的解釋;對核心建議的提煉;實用的心理評估表格等。正因如此,本書的閱讀門檻不高,且極具“落地實操”性。
然而,即便該書頗能滿足不同類型讀者的需求,但我們仍可指出一些不足之處——與其說這是對該書的“批判”,不如說是提出一些在該書中已被“觸及”,但尚未得到解答的懸而未決之問題。
最明顯的一點在于,該書誠然對克服青少年成癮給出了切實可操作的建議,但這些建議的執行往往需要家庭成員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例如,父母需要在孩子尚未形成良好習慣時嚴格控制電子產品的使用,為子女們打造“使用套餐”,而在玩游戲時也被建議盡量和孩子在一起,并保持即時的溝通。然而,家庭的“弱化”和“解體”恰恰是伴隨現代性進程而來的一大趨勢:對效率的追逐使人們日漸被“吸附”在工作場所,“過勞”和“疲憊”不僅侵蝕著使用社交媒體的青年一代,更令“人到中年”的“社畜”們苦不堪言。在此背景下,他們能在家庭中投入多少“情感勞動”來實踐這一套建議也就很成問題了。
同時,盡管該書提到了許多軟件在設計之初便以“令人成癮”為目的,但該書更側重于從個人與家庭的角度探討應對措施,對怎樣規制這些不恰當的設計所言甚少。然而,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我們終日處在上述設計的誘導之下,那么源自家庭的對抗可能會相當無力——尤其當父母們難以拿出足夠時間與子女打交道時,和電子產品“相處”可能就成為了孩子們唯一的選擇。
概言之,對任何問題的處理實際都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就像傳統的社會批判理論需要與面向個人的“美好生活指南”相結合,希米·康所勾勒出的倫理圖景也需要得到社會與公共政策層面的支撐——而這種結合或許恰恰是有待于我們進一步探索的議題。
撰文/謝廷玉
校對/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