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個拍黃瓜要辦證”讓人想不通 “被罰5千元”更讓人想不通?
極目新聞消息,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飲行業協會公布的一份文件顯示,該市多家餐企向該協會反映,當地一對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銷售“拍黃瓜”等涼拌菜無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證這一由頭,通過頻繁舉報要求餐企高額賠償,自2020年至今竟舉報49次。被舉報餐企認為相關舉報系“惡意舉報”,紛紛聯名反映。
賣“拍黃瓜”等涼菜因無證經營被舉報乃至被查處,并不鮮見。2022年7月下旬,安徽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其中,包河區一家門店因無資質在外賣平臺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廬陽區某餐飲店也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表示,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申請經營項目,若制售涼菜需要有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
賣拍黃瓜被罰款,屢屢引發爭議。
2017年,廣州市黃埔區一家火鍋店因售賣“拍黃瓜”涼菜,被沒收21天賺得的139元,同時被通知行政處罰1萬元,引來網友質疑。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此回應稱,處罰額度并非等同于銷售金額的大小,處罰是依法依規進行。因為該火鍋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備注項目中,并不包含從事涼菜加工銷售,有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處罰是為了保障食品安全。
根據法律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相關處罰都是依法行事,仍屢屢引起質疑,主要是拍黃瓜之類的涼菜司空見慣,居民平時在家也會制作涼菜佐餐,哪會想到有那么多的條條框框,賣個拍黃瓜要辦證,不僅餐飲老板想不通,消費者也想不通。而且,拍黃瓜之類的涼菜也不值幾個錢,被罰款過多的話,就更讓人想不通了。
賣涼菜要取得許可,媒體對此多有報道。
雖然從食品安全角度,嚴加監管是應有之義,因為萬一吃壞了肚子,又上哪說理去?但由于涉及的店鋪多系小本生意,經營不易,罰款的金額遠超貨值,常讓人于心不忍。面對被人舉報索賠,湖南株洲經營火鍋店的彭某就訴苦,“我賣一年的‘拍黃瓜’,都不一定賺到這個錢!”
賣自制香腸、蒸肉之類被打假,賣拍黃瓜之類的被查處,甚至是賣肉夾饃、胡辣湯之類要被相關協會維權,這些事情之所以引發爭議,只因涉及的店鋪多系底層攤主,靠勤扒苦做為生,拿他們當目標,常給人以“柿子挑軟的捏”之嫌,被認為是與弱者過不去。
雖然售賣拍黃瓜之類的涼菜,按規定應在專間內進行,要有清毒設施,由于冷食類許可要求較高,餐飲小店大多未辦證。有受訪餐飲經營者直言:“辦齊各種設備得幾萬元,我們小店承擔不起?!?/p>
對這類小店,要不要網開一面,也常引發討論。有輿論認為,與其罰款,不如幫助他們去按規定操作,比如,對餐飲企業<愛尬聊_百科知識大全>的升級改造提供相應補貼和技術指導,引導他們在生產經營上符合標準。
“未取得經營資質售賣‘拍黃瓜’,被舉報并不冤。不過,對于這種輕微違法行為應審慎監管?!币晃换鶎邮袌霰O管部門工作人員說。這也是中肯的建議,相關爭議的引起,也是給人感覺在執法上“小題大做”,認為應該柔性執法,以教育、引導為好。
據報道,對于餐企集體反映被“職業打假”一事,株洲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接到餐飲企業的投訴后,組織召開協調會,達成包括市場監督部門要借鑒探索“首違免罰”的監管服務具體措施,這也是值得肯定的舉措。對違規經營,既不能縱容,也不必以罰代管,做好服務與引導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