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小彩票”在部分中小學周邊熱銷 暗藏哪些大問題??
央廣網消息,近日,在中小學周邊銷售的“一元小彩票”引發關注。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發現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因為沉迷購買“一元小彩票”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這些印著各類圖案的小卡片,玩法類似于刮刮樂等網點即開型彩票——根據兌獎號碼兌換玩具等獎品,獎品中甚至有仿真刀具和電擊棍。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等內容;我國《彩票管理條例》也有類似規定。
這些學校周邊售賣的“一元小彩票”危害有多大?該怎么治理?
放學后,在河南鶴壁市某小學附近的小賣部,兩名小學生拿著錢來買“小彩票”。
學生:“老板我想抽獎”“老板這誰中了10塊錢?”
老板:“有人中了,人中了抽跑了。”
兩個孩子給了老板五毛錢,抽中了五毛錢,接著,他們又給了老板一塊錢,沒有中獎。這些小彩票有多種形式,有的獎品是現金,比如一張寫有“驚喜金蛋”字樣的小彩票上顯示,內含:50元/20元/5元/2元/1元/0.5元現金獎,五元及以下獎金小店支付,十元及以上獎金由廠家支付;集齊“駱駝出品”四字,中十元獎金由廠家支付,五毛即可抽一次。
網絡上銷售針對學生群體的砸金蛋兌獎產品
小賣部還有抽文具用品的小彩票。孩子們詢問之后,老板拿出來一個塑料桶,里面放著幾十張圓形卡片。這類小彩票一塊錢抽一次。一位學生抽了一次,顯示空獎。
類似這樣的“小彩票”在全國多地銷售過。安徽一些小學附近出現過一元一次搖乒乓球兌換獎品的玩法。
某小學生:“一塊一塊,抽了好幾塊,才買中了一<愛尬聊_讓生活聊出新高度>個獎,一個小手表。當時很開心,但是一用就壞了,我去退,老板也不讓我退。”
網絡上銷售針對學生群體的兌獎產品
從今年5月開始,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在多所學校周邊進行走訪。該院第三檢察部主任奚曉雯介紹,一些學校周邊的文具店、書吧、小賣部都有售賣“小彩票”的現象。
奚曉雯說:“我們在現場看到的‘小彩票’,它是商家自己私印的,也沒有很明顯的生產廠家、生產地址,有的是像刮刮樂那種性質,刮出來之后會顯示一個號碼,小朋友就憑著這個號碼去兌換相應的獎品。”
根據我國《彩票管理條例》規定,正規彩票是指國家為籌集社會公益資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而特許發行、依法銷售,自然人自愿購買,并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未經國務院特許,禁止發行其他彩票。這種面向學生群體、由廠家私自印刷、銷售、兌獎的產品,該如何認定它的性質?
奚曉雯表示:“通過檢察機關的走訪和調查取證,我們認為‘一元小彩票’,它是具有一定的博彩性質,其實它是一種誘導孩子進行賭博的行為;同時‘小彩票’兌換的產品,我們調查發現也基本上都是一些‘三無’產品,還有一些無底線營銷的產品,比如在包裝上面有一些暴利黃色等不良信息的產品。它對孩子們的危害是潛移默化的。”
無錫惠山區檢察機關與市場監管部門在轄區內文具店進行走訪檢查
在檢察機關走訪調查中,甚至發現有仿真刀具和電棍這樣的獎品。無錫市惠山區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中隊中隊長徐黃根介紹:“我們查獲的一種類似于電擊棍的獎品,它產生的瞬間電壓還是不低的,對心臟病等患者可能產生危害。”
孩子們在好奇心和好勝心的驅使下,一而再、再而三地花錢抽獎,而一旦中了所謂的“大獎”,則可能對校園安全產生更大危害。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助理紀錦程說,在檢察院辦理的多起未成年人盜竊、聚眾斗毆案中,不少涉案嫌疑人最初就是因為沉迷于這種“一元小彩票”,才陷入了泥潭。
“我們就辦理過一起盜竊案,犯罪嫌疑人叫姓劉某某,他就是為了滿足自己買‘小彩票’的不良嗜好,多次參與盜竊行為,偷了外面的錢。這個孩子因為他還是未成年,可以幫教的。對于他的盜竊行為,他肯定是后悔的,但是一旦跟他提起‘小彩票’,感覺這小孩眼睛里突然有神了,很沉迷其中,所以幫教,可能還得涉及他這種價值觀的更正。”紀錦程說。
目前,無錫市惠山區檢察機關根據調查情況已經向相關部門制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奚曉雯表示:“向未成年人銷售‘一元小彩票’的行為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我們向相關行政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督促行政部門依法履職。”
家長向檢察機關反映“一元小彩票”相關問題
據了解,目前惠山區市場監管局已經對轄區內所有中小學校周邊的文具店、書吧、小賣部等開展了拉網式排查。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彩票管理條例》都有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的內容,但目前對這種私自印制的“小彩票”,處罰依據還不夠明確、力度也不夠。在奚曉雯看來,未來還需要從頂層設計上加以完善。
奚曉雯建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是規定了在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彩票銷售的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等內容,但是這個規定它是比較原則性和概括性的。比如這種‘一元小彩票’,它是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的彩票?在司法實踐中還是存在一些爭議,比如有的觀點就認為‘一元小彩票’屬于一種有獎銷售,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里面的相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它的處罰力度是非常小的,就是教育為主,對這些商家是沒有震懾力的。我們具體碰到的這種‘小彩票’,是否可以按照彩票的規定去進行處罰,未來我們也需要在立法中進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