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溫連創新高!高溫津貼標準9年多沒變了 能否動態調整??
北京日報客戶端消息,北京今年的夏天有點難熬,一場降雨剛過,又迎來新一輪高溫天氣。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單位曾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炎熱持續,外賣騎手等長時間在戶外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能否領取高溫津貼?他們的“清涼權益”如何保障?距離上一次高溫津貼標準調整已超過9年,隨著平均工資和物價的上漲,高溫津貼是否也可動態調整?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一些外賣騎手沒聽說過高溫津貼
不到上午10點,氣溫已經突破30℃,朝陽望京地區一棟寫字樓下,順豐快遞員牛師傅正忙著掃描和分揀快件。
“高溫津貼我們有,一個月一百多塊錢吧,跟工資一塊發。”牛師傅說,他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每到夏天,工資里就會多一筆高溫津貼,“沒多帶帶列出來,但有這個錢,和別的月份一比就能看出來。”郵政快遞員陳師傅面對記者的詢問也很肯定,“有,每年六七八三個月,每月一百八。”陳師傅說,除了高溫津貼,單位也給準備了飲料、綠豆湯、藿香正氣水等防暑降溫物資,“還有冷飲什么的,挺全的!”除此之外,最近許多快遞企業也調整了配送時間,避開中午時段,起早、拉晚兒送快遞。
但相比于快遞行業,工作時間很難調整的外賣騎手,領取高溫津貼的情況卻不太樂觀。
臨近中午12點,朝陽區藍色港灣商圈附近,美團外賣騎手小羅趁著等餐的時間,趕緊摘下頭盔,涼快涼快。當記者問他是否收到了高溫津貼時,小羅搖了搖頭,“我們沒有這個津貼,但我們有‘天氣費’,不知道算不算。”外賣騎手小崔也表示:“我們沒有高溫津貼。但是我們會有配送的補貼,如果在每天下午1點到6點的時間段內送的話,平臺會根據送單量進行補貼。”美團眾包騎手小黃說:“我們眾包騎手沒有高溫津貼的概念,但是在夏天天氣特別熱的時候送單,我們到手的單費會多一些,一天下來,大概能比春天時多賺50元。”
存在勞動關系是享受津貼前提
北京市華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金曉蓮告訴記者,外賣騎手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是否能夠享受高溫津貼,要考慮從業人員是否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因為高溫津貼作為工資的組成,前提是要有勞動關系。
金曉蓮說,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本辦法適用于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這里使用的是‘用人單位’,所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才能享受高溫津貼。”金曉蓮說,如果騎手與平臺企業或者經營平臺業務的企業包括勞務派遣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依法給騎手發放高溫津貼。“但是如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平臺之間沒有建立勞動關系,《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就很難適用。”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迅速發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不斷擴大。互聯網平臺用工形式靈活,包括外包、眾包、合作用工等,使得勞動關系認定較為復雜,包括高溫津貼在內的一系列權益保護問題都較為突出。
“其實高溫津貼只是一種代償手段,根本問題在于如何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說到底,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職業傷害保障問題。”金曉蓮建議,相關部門和平臺方應共同加快推進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比如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機制,規范靈活就業人員與平臺的法律關系。金曉蓮也呼吁,平臺方可以加強對高溫天氣、高溫時段下作業人員的保障,比如改善服裝、頭盔等配送裝備,同時對高溫時段接單的外賣騎手給予一些補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工會組織,與平臺方約定高溫時段補貼的發放。”
津貼標準能否隨工資水平動態調整
有沒有高溫津貼是個問題,高溫津貼發多少也是勞動者關注的<愛尬聊_讓生活聊出新高度>焦點。北京現行的標準是,達到規定條件的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高溫津貼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對此,有勞動者提出,對比10年前,北京的職工平均工資有了大幅增長,物價水平也在變化,高溫津貼是不是也可以隨之動態調整?
相關提示
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強制性津貼,屬于工資的一部分,用人單位有支付的法定義務。并且,高溫津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防暑降溫費是職工福利,是否支付、支付標準、支付形式等,一般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中規定或約定。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同樣,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