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禁用生鮮燈,多個省份回應看一點[生鮮燈]?
省份回應注意在官方禁令中,并沒有寫明“生鮮燈”這一概念。最近,市場監督總局公布了“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說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有人猜測著意味著以后生鮮燈的完全禁用,但是有人表示并非如此。這里說的“生鮮燈”,只是常規意義上的叫法,實際是否合規,應該看發出的光線,以及對農產品真實色澤的改變狀況,如果生鮮市場的光照條件比較差,是可以使用這種燈的。
目前多個省份已經回應市監局關切,電商平臺快速推出新國標“生鮮燈”,甚至拿出了第三方檢測報告,證明自己賣的這種生鮮燈,是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可以正常使用。市監局出面管理這件事,是我國生鮮市場規范的重要體現,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