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及時 值得點贊?
??九派新聞消息,歲末年初,春節在即,長沙市教育局發布《關于長沙市中心城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致全市中小學校師生和家長的一封信》,向全市廣師生和家長提出三點倡議。
長沙市教育局倡議,遵守禁限放區域和時間要求;理性購買規定品種內的煙花爆竹;做好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工作。
其中,機關、學校、科研、車站、碼頭等人口密集場所、公共文化場所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單位為全年禁止燃放區域。未經批準,不得組織煙花爆竹燃放活動。長沙市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中青路、星沙聯絡道、濱湖路、黃興大道圍合的城市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上述限制燃放區域,農歷臘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間和元宵節每日 6︰00 至 24︰00 為可燃放時間。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值得關注的是,該文件規定,長沙市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的規定時間段內燃放煙花爆竹,其中除夕當天的燃放時間還有所延長。
對此,有長沙市民告訴九派新聞,這個規定和倡議出得非常及時,值得點贊,因為他正在猶豫是否要買煙花,也想知道在什么時間和地點可以放煙花。
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審查認為,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制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于銷售、燃放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規定。關于全面禁售、禁燃的問題,認識上有分歧,實踐中也較難執行,應當按照上位法規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經溝通,制定機關已同意對相關規定盡快作出修改。
據《廣州日報》報道,令人欣喜的是,早在數月前,在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中,廣州市一些區制定的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范性文件已被糾正,將全域一刀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修改為劃定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從禁到限,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糾正不當規定走在了全國前列,受到市民群眾的熱烈歡迎,老百姓稱贊廣州的年味又回來了。
九派新聞檢索發現,今年亦有其他地區對煙花爆竹燃放實施限放規定。
1月15日,洛陽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告,規定了煙花爆竹可燃放時間:2月2日17時至2月3日1時;2月9日17時至2月10日1時;2月10日早6時至23時;2月14日早6時至23時;2月24日早6時至23時。
同日,福州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煙花爆竹限放規定,表明春節期間福州市五區煙花爆竹限放區域為: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限放區域內允許燃放時間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農歷臘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6時至2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限制燃放區限燃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
編輯:楊雁琳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