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馬愛軍獲刑12年?
據廣陽區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1月21日,在廊坊市廣陽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恒向大會作出工作報告。
報告提到,2023年常態化掃黑除惡。全面宣傳、認真實施《反有組織犯罪法》,審結涉惡案件3件8人。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編輯:周自力責編:廖異審核:馮飛
據廣陽區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1月21日,在廊坊市廣陽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恒向大會作出工作報告。
報告提到,2023年常態化掃黑除惡。全面宣傳、認真實施《反有組織犯罪法》,審結涉惡案件3件8人。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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