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半年多無任何道歉?
澎湃新聞消息,2024年5月10日,澎湃新聞分別從鐘國英和江元謙家屬處獲悉,姚某明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將于5月11日在深圳市龍崗區法院開庭審理。
2023年10月23日17時21分許,姚某明醉酒駕車超速追尾一輛小型汽車,致使車上5人2死3傷。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崗大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經鑒定,姚某明酒精含量為220.48mg/100ml,且超過限速標志的最高時速,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事故中喪生的鐘國英已九十高齡,生前曾擔任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總經濟師,1993年10月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據此次事故的死傷者家屬介紹,姚某明未取得死傷者家屬的諒解,據龍崗區檢察院提出對姚某明的量刑建議只有兩年一個月。
交警認定姚某明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據鐘國英的家屬介紹,鐘國英于1954年考入華中師范大學物理系,1958年8月被保送到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深造,1961年到武漢原子能研究所工作。1978年調到廣東省電力設計院工作,1991年被任命為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總經濟師,1993年10月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全程參與了大亞灣核電站建設。鐘國英退休后,于1998年創辦深圳盛萬江傳感技術有限公司并擔任董事長,直至遭遇嚴重車禍。
鐘國英的家屬介紹,2023年10月24日下午,劉霽虹駕駛盛萬江公司黑色商務車搭載公司董事長鐘國英、董事鐘昀、銷售經理江元謙以及一名意大利籍客戶,正常行駛至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南坪快速路保安立交橋路段時,被姚某明駕駛的汽車飛速從后撞上,致使商務車車身前部與左側護欄發生碰撞。此后,商務車又撞上同向行駛的由陳先生駕駛的車輛。此次事故導致鐘國英、江元謙經搶救無效后死亡,其余3人受傷,其中劉霽虹重傷。所幸的是,陳先生及其車上的一名乘客未受傷。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崗大隊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認定書》顯示,姚某明醉酒駕駛行駛系及照明信號裝置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車速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且未觀察道路情況,未確保安全駕駛,其行為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劉霽虹等人不承擔此次事故的責任。
死傷者家屬:半年多未等來肇事者及家人任何道歉
據了解,今年43歲的姚某明是東莞市樟木頭鎮人,系深圳市弘興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冊資本50萬元。事發次日,姚某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據死傷者家屬介紹,據姚某明交代,事發頭一天晚上,姚某明跟朋友喝了半斤白酒和三四兩洋酒;事發當日上午,姚某明又喝了一升啤酒;當日下午,姚某明又喝了4瓶啤酒。
此外,死傷者家屬稱,事故發生已過去半年多,他們沒有等來姚某明及其家人的道歉和懺悔,雙方也從未達成任何賠償協議。
據我們了解,姚某明除了認罪認罰外,沒有任何的減輕量刑的情節。死傷者家屬認為,此次事故造成2死3傷、3輛機動車受損,姚某明已被交警認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且其無能力賠償數額肯定超過六十萬元,如法院認定其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在三至七年量刑。
編輯:楊雁琳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